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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人社局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遗失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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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来自:河南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宋佳音,性别女,职务为科员,证件编号:16161313043,发证机关:邓州市司法局,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该同志一直从事人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遵守执法纪律,认真履行执法职责。经本人报告并核实,该同志于近期不慎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遗失,目前已确认无法找回。我局承诺:原《河南省行政执法证》自丢失之日起已不具备法律效力,若因证件遗失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由我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申领新证后,将严格落实“人证对应、专人专用”的管理要求。特此说明。        
             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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