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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关于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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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1:18:46|来自:河南南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南阳
邓州市交通运输局邓州市委网信办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交通、网信、公安交管部门决定,自2026年5月2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织的非法营运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群组管理责任互联网群组(含微信群、QQ群、小程序、抖音等)建立者、管理者,必须严格落实《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管理职责,规范信息发布,严禁在群内发布“人找车、车找人”等拼车、约车类非法营运信息。
二、开展自查清理整改即日起,各群组管理员须立即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涉拼车、约车类非法营运信息,解散相关群组且不得新建,整改工作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拒不整改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市交通、公安交管、网信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通过微信群、QQ群、抖音等平台,以“网约车、拼车、顺风车”名义非法揽客、组织客源,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对违规建群,拒不解散,持续非法营运的,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营运(“黑车”)从业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运用大数据手段严查长期非法营运车辆;对拒不配合、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自觉守法加强防范广大乘客要自觉遵守并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拒绝在互联网社交媒体、 朋友圈、网站、APP违规发布和传播与非法营运有关的“拼车”“约车”信息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拒绝乘坐“黑车”,增强自身及家人出行安全保护意识。
五、强化畅通举报渠道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互联网社交媒体、朋友圈、网站、APP上发布与非法营运有关的“拼车”“约车”等信息的举报。对举报或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电话:12328、12345邓州市交通运输局邓州市委网信办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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