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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子计价秤、加油机、电子汽车衡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经营者、商场超市开办方、集贸市场开办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场计量秩序,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计量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相关规定,现就全市电子计价秤、电子汽车衡、燃油加油机、血压计、压力表、心脑电图机、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规范管理、周期检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强制检定法定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电子汽车衡、加油机、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用于医疗卫生监测的心脑电图机、血压计,用于安全生产防护的压力表,均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纳入法定周期强制检定管理范围。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从事贸易结算、医疗检测、安全生产监测等经营作业活动,严禁擅自改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杜绝计量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执行强制检定免费政策对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上述计量器具,依法实行免费周期强制检定,不收取任何检定费用。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统一粘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出具法定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须立即停用、维修或更换,经复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三、规范计量器具检定办理(一)检定周期各使用单位及个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周期开展检定,务必在检定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线上申报预约检定,确保器具全程在检、合法合规使用。(二)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psp.e-cqs.cn/egov/shIndex.html)完成实名注册,线上填报信息、提交强制检定申请,按照系统通知配合完成现场或送检检定工作。(三)检定地点邓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邓州市综合服务大楼13楼)
四、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自2026年7月中旬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整治经营主体应检未检、超期使用、不合格器具继续使用等违法问题,严厉查处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篡改计量参数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予以公示曝光,持续净化全市市场计量环境。
五、咨询及监督方式业务咨询电话:0377-62306006
投诉举报电话:0377-12315
特此公告。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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